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泸州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泸州市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广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三提升,三降低”的消防工作目标,市政府决定今年11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19”消防日宣传活动要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等一系列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73号令等消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感,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为锲机,最大限度地发动和教育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切实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二、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