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奖励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5〕9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005-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奖励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乌海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做好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