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05〕40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005-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陕卫疾发〔2005〕40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陕西省卫生厅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本预案就应对流感大流行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及职责、准备、应急反应和结束督导等方面做出规定。现予印发,请各地根据《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预案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流感大流行各项准备及应急工作,并将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我厅。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包括亚型内的变异(即抗原漂移)和新亚型的出现或旧亚型重现(即抗原转变)。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的大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大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特制定陕西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目的认真做好流感监测、疫苗供给、药物储备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及时发现疫情动态,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大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大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指挥协调: 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3 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工作。
  4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 加强流感大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陕西省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及应对大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全过程。其它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防治方案执行。
  (五)应对流感大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流感大流行各阶段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判定。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的分级、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反应认定、宣布和终止,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省卫生厅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流感大流行发生前的阶段。人类新亚型流感病毒并不一定最终导致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但由于其潜在的大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因此,应对大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无新亚型流感病毒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2、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