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 (1997年6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0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确保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的白蚁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白蚁防治,是指对新建(含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处理和已建成房屋建筑的白蚁灭治。 第四条 白蚁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