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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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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22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005-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意见

  为推进我市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我市人文社会科学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渝委发(2004)17号)精神,现就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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