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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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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 〔2005〕 24号
【发布日期】 2005-10-27
【实施日期】 2005-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现将《宿州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宿州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  为积极、稳步地推进全市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构建较为完善的全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和全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原则
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流通业发展为目的,积极引导、支持市内外骨干流通企业服务“三农”,整合流通资源,拓展农村市场,建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健全农产品销售体系,在做大做强自身的同时,改变农村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二、总体目标
  经商务部核准,宿州市所辖四县一区均为试点实施区域。从2005年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依托市内外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流通骨干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发展遍布乡村的消费品、农资连锁店,新建和改造一批标准化的大中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初步建立起高效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形成城乡协调、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功能完善、流通有序、诚信和谐的农村市场体系。具体内容是:
  (一)新建和改造乡村两级连锁超市、便利店800家,覆盖全市99个乡镇和20%以上的行政村。
  (二)新建和改造农资连锁店400家左右,覆盖全市99个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
  (三)新建和改造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连锁中心店)27个,其中大型综合配送中心1个,消费品配送中心14个,农资产品配送中心12个,商品配送率超过50%。
  (四)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8个,重点把皖北蔬菜水果、砀山惠丰农产品、埇桥区大店粮食3个批发市场建设成标准化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省级绿色批发市场1个,市级绿色批发市场2个。努力把光彩城农资批发市场培育成全国知名的农资批发市场。
  (五)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2个,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5%以上。
  (六)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个。
  实现以上目标,初步估算总投资1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2亿元。商品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年出口总值超过3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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