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切实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从即日起,开展2005年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及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市与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均为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即5类,69个部门、行业和40个基层单位。 1.重点评议类(11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 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执法监督类(12个) 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物价局、消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鞍山海关、鞍山烟草分公司。 3.综合管理类(2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