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莱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蓬办发〔2005〕34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管委,各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外地驻蓬各单位: 《蓬莱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蓬莱市委办公室、蓬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27 日 蓬莱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蓬莱市文明单位包括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街道、文明村、文明社区五个序列,是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最高荣誉称号。为进一步规范对全市文明单位的管理,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完备,目标明确,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思想解放,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与各单位加强合作,积极参加所在地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0分)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认真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有效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形象。(20分) 3、工作领先,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经营性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20分) 4、文体先进,风气良好。重视智力投资,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明显。模范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卫生防疫和群众保健工作良好。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健康向上。(15分) 5、民主管理,遵纪守法。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办事制度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全省规定指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15分) 6、整治到位,环境优美。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洁整齐,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美化、绿化工作,无脏、乱、差现象。环保制度健全,环卫设施完善,认真治理环境污染,环保工作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10分) 二、文明镇街评分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