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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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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园公发[2005]50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7
【实施日期】 2005-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
京园公发[2005]502号
 
 
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全市各公园:
  目前我市的注册公园已发展到169个,每年接待中外游人达1.2亿人次,初步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构成的公园体系。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在完成首都“四个服务”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3年1月1日《
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公园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公园的依法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2005年3月18日,市园林局转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同时提出了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四项要求,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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