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编制的《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已经第94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为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确保北京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特制定《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全面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构筑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确保首都食品安全,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基层。强化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建立健全首都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区域设置1.5万个监控点,实现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和动态指挥。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检测网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测信息通报制度,避免重复抽检,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以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为平台,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二)有效控制四个环节。 1.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鼓励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种类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等 (2)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关闭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取缔非法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企业的许可条件,原则上本市不再增加生猪屠宰企业的数量,并逐步整合现有生猪屠宰企业。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HACCP管理认证,对屠宰动物实施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3.规范食品流通环节。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不安全食品的退出和恢复。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逐步将监控食品由目前的37类550多种扩大到65类3900种;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建立食品恢复入市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申请恢复入市的产品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允许重新进入市场;加强对被退出产品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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