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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5]173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公安局《汕头市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汕头市2005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持续开展了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商场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有所改善。但我市当前的火灾形势依然极为严峻,先后发生了“6?10”、“8?14”特大火灾事故。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同时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和“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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