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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接待信访群众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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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接待信访群众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接待信访群众制度》已经2005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接待信访群众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密切政群关系,认真做好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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