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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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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三明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三明市“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营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浓厚宣传氛围,确保我市“119”消防日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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