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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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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阳政发〔2005〕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1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和保护,引导广大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兴企、名牌强市”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推进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工业基地建设,现就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名牌产品是质量和效益的集中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竞争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阳优”牌喷粉1#煤、“白羊”牌重熔用铝锭、“大寨”牌核桃露、“阳牌”阀门、“京武”牌硅砖、“吉天利”牌蓄电池等一批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和山西名牌产品,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我市名牌产品群体的实际情况看,还没有一个中国名牌,省级名牌中存在数量少、规模小,物耗能耗高的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少,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缺乏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等诸多问题。因此,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工业基地建设的当务之急。
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手段,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优化发展环境,创立名牌产品,提升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名优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工业基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目标。用3至5年时间,建立和完善我市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名牌创新发展保障支撑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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