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依法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卫监[2005]95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0-28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依法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皖卫监[2005]95号 各市、县卫生局: 多年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地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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