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函[2005]225号
【发布日期】 2005-10-29
【实施日期】 2005-10-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函

陕政办函[2005]225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