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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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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10-29
【实施日期】 2005-10-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05〕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总体形势基本平稳,但是火灾起数却有所上升,同时,部分单位火灾隐患仍没有得到整改。目前冬季将临,即将进入火灾多发期,防火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灭火救援任务将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上升势头,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我市的发生,进一步稳定全市的火灾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对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要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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