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汕府办[2005]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发(2004)25号),汕头市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汕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继续承担原市计划生育局的职责。 (二)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增加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