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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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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发布日期】 2005-10-30
【实施日期】 2005-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0月30日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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