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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任务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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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2005〕综266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05)340号),为做好2005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经综合考虑各县(市、区)收支影响因素,现下达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任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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