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5]232号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基础工作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各级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户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档案资料,及时掌握属地企业所得税管户的变化情况,尤其要加强对改组改制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早获取有关企业改组改制的信息。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