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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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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函〔2005〕206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杭政函〔2005〕2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05)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5)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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