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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今冬明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唐政函〔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今冬明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委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唐山市今冬明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为紧紧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我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思想和总体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根本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节水工程、集雨蓄水工程、平原农田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土地治理工程”为重点,坚持开源节流并举、抗旱防汛并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努力推动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
  总体任务:全市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村100个,6万人;新增集雨水窖1万个,蓄水容积20万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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