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基本目标,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上一个新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市新建、修建各类水利工程13320项,完成投资30727万元、土石方5161万立方米、工日2266万个,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7万亩,增加除涝面积24万亩,治理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64平方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48万亩,解决33.4万人、7.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