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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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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发改委民发[200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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