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发改委民发[2004]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