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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交发[2005]90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宜宾市交通局、财政厅、物价局:
  你们《关于申报宜威路苦塘坳隧道还贷性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宜市交[2005]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一、你市宜威路苦塘坳隧道及引道工程经宜宾市计委宜计固[2000]343号文和宜计综[2003]39号文批准建设,隧道长850米、净宽12米,引道长16公里,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3]112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立项。目前,该隧道及引道已交工验收,工程投资为4090.9万元(隧道2013万元,引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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