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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局关于我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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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局关于我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惠府办[2005]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关于我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报告中所提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请参照办理。
 
我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05)8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市公安局和市信息产业局于2005年7月4日至29日,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重点安全保护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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