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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495号
【发布日期】 2005-10-31
【实施日期】 2005-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精神,省文化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宗厅、省旅游局和省文物局等部门提出我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经请示省政府领导,现公布如下:
  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101项)
  民间文学(口头文学)1项:霞浦畲族小说歌(宁德)
  民间美术4项:漳州木版年画(漳州)、漳浦剪纸(漳州)、永春纸织画(泉州)、柘荣剪纸(宁德)
  民间音乐13项:泉州南音、福建客家山歌(漳州南靖田螺坑客家山歌、龙岩永定客家山歌)、福建北管(泉州北管、泉州闽南什音)、福建畲族民歌(宁德畲族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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