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讷河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讷河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讷河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地预防高致病性流感疫病,确保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监测与预报 (一)监测机构及其主要工作职责 监测机构由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及国家在我市设立的动物疫情测报站组成,设动物疫情测报员,在每个乡镇每个村设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员,形成市、乡、村三级快捷联通的疫情监测网。监测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监测任务,制定监测方案,认真执行疫情监测制度和操作规范,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和总结材料,切实做好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工作。 (二)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凡从事家禽生产、经营的单位都列为监测对象。重点是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家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以及从国外、省外引进的家禽。 (三)监测方法 监测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高发期要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对重点监测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测;对农村散养的家禽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测,每次检测二分之一乡镇,每个乡镇抽查50个饲养户。每次检测的数量不少于1%。乡、村疫情报告员负责本乡、村家禽的日常监测,发现疫情后要立即报告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四)监测结果处理和预报 监测机构要将监测到的疫情和其它来源的疫情及时进行分析,作出预测预报,按照《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上报。要建立监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监测地点、家禽来源、监测数量、监测结果、检测人和处理结果等情况,并存档备查。 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发生后,市、乡两级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早期发现、快速封锁、严格捕杀、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原则,做到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