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龙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05]37号),设置龙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原由市经济贸易局承担的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能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