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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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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唐政办函〔2005)16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ОО五年十一月一日

 

唐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食品工业水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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