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经委、上海市发改委等关于第二批工业用地项目联合会审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经委、上海市发改委等关于第二批工业用地项目联合会审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发改委、外经委、房地资源局、规划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工业项目落地,在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外资委、市房地资源局和市规划局7月中旬联合会审下达第一批工业项目供地计划的基础上,各区县和相关开发区按照《上海市工业项目供地导则(试行)》的要求,对第二批工业用地项目进行了相关的筛选、评估和审核工作。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外资委、市房地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