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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振兴办等部门关于《“三联动”改革企业土地使用权管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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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振兴办等部门关于《“三联动”改革企业土地使用权管理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振兴办、国土资源局、国资委拟定的《“三联动”改革企业土地使用权管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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