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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劳动保障信访事项办理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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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劳社[2005]13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六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劳动保障信访事项办理规则》的通知
劳社[2005]137号
 
 
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六安市劳动保障局信访事项办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六安市劳动保障局信访事项办理规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规范来信来访办理程序,依照《信访条例》、《安徽省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信访工作关系
  局信访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信访室办理、各科室(单位)参与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局领导负责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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