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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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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206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5〕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快全国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国计生发[2001]137号)和自治区计生委制定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网络框架的总体规划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市信息化实际,南宁市人口计生委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点,采用数据专线和ADSL混合接入方式,以相对较低的建设成本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部分村)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业务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此平台上建立健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及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的需求,满足基层单位之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查询,实现上下级之间无密级公文、数据的传输和网络行政审核,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审批服务。该网络数据中心(设在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市电子政务网与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连接,实现市级各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无密级信息的共享。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次项目的成功建设不仅能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平台,也将成为政府信息化工程乃至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示范性工程项目,对南宁市其他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有较大的指导作用。该网络平台不仅能够实现人口信息的共享,满足基层单位互相查询人口信息、有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计划生育行政审核或审批、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提高行政效率的工作目标,还能为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目标
  以通信网络运营商提供的数据专线和ADSL线路为基础,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部分村)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业务信息网络,为进一步开发利用现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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