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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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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5]097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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