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降低成本,促进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2004年市政府开展了网上审批试点工作,15个试点部门对外提供104项网上审批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范围和项目 今年7月份,各部门按照市政府提出的面向企业、市民最多,群众意见最大,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最明显的项目必须上网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项目进行梳理,提出了一批计划上网项目。经研究,现初步确定31个部门、112个项目为2005年网上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项目7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5项,备案项目16项。(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建设模式 初步确定分两种建设模式:一是集中建设模式。单一审批、不涉及跨部门的项目,原则上全部上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通用的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在市级平台上运行,由部门与中心配合部署上网。初步确定18部门(名单见附件)70项项目集中上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二是自行建设模式。由部门牵头,按时间、技术接口要求,自行开发完成网上审批项目系统软件。各部门自行开发的系统应留有电子监察的接口。初步确定市贸发局、市地税局等13个部门(名单见附件)42项项目采用自建模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与分工 1、单一审批服务项目。各单位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开展工作。集中建设模式单位应牵头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推广应用工作,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和技术支持。自行建设模式单位应自行完成项目建设部署工作。 2、并联审批服务项目。今年,主要应做好三类网上跨部门并联审批项目的工作,一是可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项目;二是企业、市民反映较大,能进一步方便企业、市民的项目;三是跨部门协同办公,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项目。初步确定从市民、企业、项目、政务资源共享四方面入手,开展四个网上并联审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项目。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开展企业前置审批告知承诺项目上网并联审批。涉及的单位包括:市新闻出版局、港务局,市、区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粮食局、文化局,区环保局、消防大队;二是由市人事局牵头人事调动落户信息共享,教育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与;三是由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涉及单位包括:计划、财政、建设、规划、土房、市政、环保、人防、供电、供水、供气、消防;四是由市府办、审改办牵头研究确定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项目。初步确定工商企业登记的信息共享项目列入今年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具体承办,相关部门配合。 3、已建项目推广应用工作。2004年网上审批服务试点单位应继续推进已上网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已上网、网上使用率未超过40%的项目,各试点单位应进行研究,并与其他试点部门开展交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区级相关系统建设。各区政府要在2004年基础网络和平台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两项工作:一是便民服务系统建设。各区政府办公室应牵头负责在区级外网平台上统一开发街道(镇)的便民服务软件,提供区属各街道(镇)在外网上统一使用,以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开发、应用服务水平。思明区政府办公室应将该项目列入今年工作,并作为市政府的试点;二是区级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各区政府要按照厦府办﹝2005﹞216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做好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可与区级便民服务系统建设同步进行。 四、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一审批项目应于2006年4月底前完成部署工作;并联审批服务项目应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部署工作。思明区政府便民服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要求2006年上半年完成,其它各区应将便民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纳入2006年电子政务工作计划,力争2007年上半年应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区级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完成时间由各区视情况而定,要求2006年底前完成部分项目上网工作。 五、要求 1、加强领导。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工作方式、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由分管领导、办公室、项目所在业务处室和技术部门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各单位工作小组组成情况和工作计划请于11月10日前报市府办备案。 2、精心组织。今年网上审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难度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工作岗位原则上要设立AB角甚至C角,以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各单位要加大协调、推进的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建设部门要做好与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衔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 3、优化流程。各单位要结合网上审批工作,按照效能、有序、便捷服务的原则,对已确定的上网项目的人工流程进行分析,进一步完善、优化、调整上网项目的工作流程,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方式、方法上的转变;要抓住开展网上审批的有利时机,着手解决传统手工方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4、做好培训。网上审批工作是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初期由于新旧工作方式同时并存或交替,势必增加工作难度和强度。各单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算机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网上审批应用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要做好技术保障,积极配合各单位开展操作使用培训;要加强市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各单位对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以便尽快解决。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1、 2005-2006年网上审批服务项目计划表
发展计划委员会: 备案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一般性建设项目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19号令)法规性文件2005年上网审批(拟进入建管中心) 2市计委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的备案《招标投标法》第12条法律2005年上网审批(拟进入建管中心) 经济发展局: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审批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1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和可研报告(核发确认书)《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署税[1999]791号),《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规范性文件2005年上网审批 教育局: (一)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1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法》第10、13条法律2004年实现网上告知和表格下载;2005年将实现网上预申请和预审批。 公安局: (一)行政许可项目 1、行政许可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4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内部装修等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厦门市消防条例》第33条法律纳入建管中心 5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或者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2条法律拟开通网上服务 6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法律拟开通网上服务 1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行政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14内部保安组织核准《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第9条地方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15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项行政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1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行政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18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8项行政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1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行政法规拟开通网上服务 民政局: (一)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1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及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变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9、19、20条行政法规2005年上网审批 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5、16条行政法规2005年上网审批 财政局: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审批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2政府采购管理事项的审批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或者采购外国货物、工程、服务审批《政府采购法》第27条法律2005年上网审批 招标失败后续处理事项的审批《政府采购法》第37条法律2005年上网审批 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的指定《政府采购法》第11条法律暂缓。 8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国办发[2004]62号第78项规范性文件2005年上网审批 13财政票据准购证核发《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规章2005年上网审批 地税局: (一)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设定的法律依据法律类别备注 3发票领购资格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6条行政法规2005年内上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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