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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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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金保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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