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统计局、市计委、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