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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协调会议规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发法字[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协调会议规则》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2005]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协调会议规则》,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协调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规章制定协调会议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规章制定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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