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政府外办关于启用新版公务护照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政府外办关于启用新版公务护照的通知
 
 
  为了提高我国公务护照的品质,增强其防伪性能,进一步改善我国护照在国际上的形象,外交部决定自2005年11月1日启用新版公务护照。现就启用新版公务护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公务护照由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办和我驻外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