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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解除尿素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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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电〔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10-20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解除尿素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农资集团公司:
  我省自今年6月1日起对尿素流通环节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对于遏制化肥市场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市场价格相对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鉴于目前我省尿素供应已进入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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