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2005年)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5年4月28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决定对《郑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