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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中认真做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中认真做好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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