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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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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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