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 附: 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05]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调动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推动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改革目标: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发展多种融资方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二、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