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4月17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2日起施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 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好我省“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和规范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在推进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进程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实行项目管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额度及重点使用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