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人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人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区县中心以上医院,市、区县医疗急救中心(站):
  近期,一些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土耳其、罗马尼亚和希腊等国连续发生H5N1禽流感疫情,我国也相继有5个省和地区发生禽流感疫情。国务院和市政府分别召开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针对我国正处在秋冬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要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控、落实措施,完善预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秋冬季节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做好发热门诊和疫情监测工作的通知》(沪卫医政(2003)133号)要求,现进一步强调以下工作要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