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区公共交通组织管理的意见 惠府办[2005]78号 惠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关于尽快改善市区公交组织管理建立良好交通秩序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为了更好地办理市人大议案,改善市区公共交通秩序,按照标本兼治、软硬件并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市区公共交通组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 span>调整充实市区交通规划领导小组、市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区联合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中在市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增设公共交通线路站点设置工作小组,并建立市区公共交通线路、站点设置审批监督制度。交通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惠州市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布局规划》和《惠州市交通管理规划》;市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市区道路、客运站场设施的建设、公共交通线路站点设置和公共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市区联合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治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各工作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议案办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议案办理方案和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推进。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