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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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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发[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全州工业经济发展,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州级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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